微聚申請 | 寶藏巖空間租借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108年寶藏巖國際藝術村微型群聚遴選簡章 時程表107年10月25日(四)15:00鄰選現地會勘說明會107年11月04日(日)17:00徵件截止日107年12月03日(一)10:00遴選結果公告107年12月28日(五)17:00完成與新微聚簽約108年01月31日(四)17:00前完成進駐 宗旨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為提供文化創意工作者與團體之辦公使用空間與交流平台,以寶藏巖為基地實施微型群聚計畫,藉此扶植台北市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之育成,並以寶藏巖國際藝術村作為藝文與創意人才群聚與交流之空間。希冀進駐者以當地特殊人文背景為養份,因地發展、茁壯,...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108年寶藏巖國際藝術村微型群聚遴選簡章
時程表
107年10月25日(四) 15:00 鄰選現地會勘說明會
107年11月04日(日) 17:00 徵件截止日
107年12月03日(一) 10:00 遴選結果公告
107年12月28日(五) 17:00 完成與新微聚簽約
108年01月31日(四) 17:00 前完成進駐
宗旨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為提供文化創意工作者與團體之辦公使用空間與交流平台,以寶藏巖為基地實施微型群聚計畫,藉此扶植台北市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之育成,並以寶藏巖國際藝術村作為藝文與創意人才群聚與交流之空間。希冀進駐者以當地特殊人文背景為養份,因地發展、茁壯,並與寶藏巖聚落交相扶持,以達藝居共生之願景。
申請資格
1. 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或登記立案之法人團體
2. 獨立藝文工作者或團體
3. 須具備二年以上藝文相關工作經歷或實績
申請空間及費用說明
● 寶藏巖共生聚落因地形特殊,建築為原居民自力營造,格局獨特且小巧多元。本計畫依聚落特殊空間,將家庭式格局中的「房」規畫為「微型群聚」進駐空間,供申請租用做辦公、排練、創作、展演或辦理小型藝文活動等空間使用,每單位約4至20坪不等。
● 申請進駐者,得依照當年公告之名額提出進駐計畫申請,惟申請進駐計畫必須符合寶藏巖聚落特殊之空間性。本年度開放申請空間詳見本遴選辦法第十一點。
● 每月需繳納管理清潔費,內含全日保全費及公共空間清潔費,應於每月五日前繳納。費用將依空間單位大小制定調整。空間單位之費用,依文化局奉核之標準辦理。
● 進駐者應於簽署協議書時,繳交三個月管理清潔費之保證金,並於協議書期滿不再續約後,將房舍完善點交後無息退還。
● 申請進駐者得填寫申請空間之期望優先順位,然申請結果由評選委員會針對進駐者之申請計畫內容決定。
● 每份申請書只限申請一個空間單元,若有意申請...